重庆男子发帖举报当地一团伙组织幼女卖淫,被警方要求删除网上举报内容
#男子举报团伙组织幼女卖淫 警方回应#“学生妹有没有需要的?”3月19日,重庆酉阳县的毛先生无意中在微信聊天群里看到一条招嫖信息,抱着好玩的心态,加了对方的微信了解情况。让毛先生吃惊的是,对方发来了12岁左右女孩的裸照,价格:20分钟500,一小时700,两小时900,一晚1500。毛先生看到后很震惊,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破一个案子
“我一直离家在外,不在重庆。当时觉得好玩,就加了群里发征集信息的人的微信。”3月19日,毛先生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招嫖信息,出于好奇,他加了对方的微信。毛先生看到招妓者发来的未成年少女裸照后十分震惊,立即向龙潭派出所报警。毛先生在微信上约好对方后,配合警方将对方抓获。
“对方说服务商是小学生和初中生,发给我的图片都是十二三岁的。对方一直强调不要和女生谈钱。我感觉女生可能是被逼的。”毛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他的孩子都十几岁了,在当地上学。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警。根据毛先生提供的警情回执,2022年3月19日10时15分,市局转来警情:有人匿名举报微信网友在龙潭镇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派出所核查部门:龙潭镇居民李某某于2022年3月19日14时许,介绍未成年人高某某在龙潭井某宾馆卖淫。提出刑事案件,案件正在调查中。
询问
毛先生表示不同意小票上的内容。“约定的见面地点是恒某酒店,但收据上写着‘北京某酒店’,他故意混淆幼女是未成年人。”毛先生多次找办案民警询问案件进展,有没有抓到组织卖淫的人。对方回复说已经确定了人,正在找人。接下来的几天,毛先生又发来消息询问,对方却不再回复消息。“他们说他们在抓人。他们抓到他们了吗?他们没有向我们透露任何信息。原因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他们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罪犯?这是为了避免重则轻,乱则乱。”毛先生说。
“希望警方能第一时间抓到组织幼女卖淫的那群人。这种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有一天发生在我们的亲人朋友身上,我们该如何接受这个事实?这关系到我们的下一代。”毛先生见办案人员不回复自己的信息,无奈之下只能在网上发帖引起关注。让毛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在网上发帖没多久就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对方自称龙潭派出所所长,命令我立即删帖。”毛先生希望派出所能尽快把组织卖淫的人抓起来,所以拒绝了电话里的删帖。
接下来的日子里,毛先生的亲戚朋友和社会上的一些人都来做毛先生的工作。“我希望我们不要把这件事看得太重。”杜茂先生拒绝了。6月21日下午,记者致电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处理中。具体怎么做,举报人身份无法核实,无法告知。”
据中国新闻网3月6日报道,6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将在全市部署开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将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和侮辱、看护人员性侵害、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行为。其中,重点惩治成年人以暴力、胁迫手段性侵幼女、留守儿童、智障儿童,通过网络性侵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性侵未成年人,特殊身份人员性侵未成年人,造成未成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严惩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必须进行调查,有罪的人必须受到惩罚。依法严惩,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一般不适用缓刑,不适用假释,严格控制减刑。采取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从最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角度办案,实现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
坚持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第一时间审理案件,及时判决,提高打击效果。坚持打击和治理并重,打击和救助并重,打击和促进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网络治理和特殊场所监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