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因嫖娼被拘留10天被公司开除,索赔14万元,一审和二审驳回上诉
#男子嫖娼被拘遭开除向公司索赔14万#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男子嫖娼被抓开除公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2021年2月3日,邵因卖淫被拘留10天,期间给母亲打电话,让母亲打电话到公司请假。2021年2月10日,公司以邵无故旷工数日为由,决定其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邵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11年年限赔偿14万元,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邵称,自己在工作期间突然被拘留,无法提前请假,便利用唯一的通话机会通过母亲向公司请假。公司称,邵的母亲打电话请假时,没有告知请假的原因和天数,经理明确答复不能打电话请假。公司还表示,只是在劳动仲裁期间,邵才因卖淫被拘留,对邵的辞退是工会批准的。
一审法院认为,员工请假并非单纯告知公司,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准予请假。公司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审绝不支持邵的诉讼请求。宣判后,邵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