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疫情防控措施不戴口罩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进入河南后,黄色代码被分配和戴口罩的立法建议,河南郑州的疫情防控措施采取了新的措施。3月30日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拒绝扫码登记、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拒绝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行程、单位或市场主体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等5种妨碍疫情防控的行为,均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当前,郑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投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对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